市打私办工作职责
(一)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全市打击走私工作计划、意见、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并对各县(区)、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负责组织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重要情报、信息的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全市打击走私工作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三)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县(区)和有关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并受理群众举报,对走贩私案件及线索的查处进行督查,协助市领导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处理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突发和应急事项。
(四) 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日常活动的安排和文件处理工作,组织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相关会议,起草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文电,编发打私领导小组文件、打私办文件。
(五) 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及企业法人缉私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经验的交流、探讨。
(六) 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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